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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化工医药职业教育集团秘书处工作制度
作者: 时间:2022-09-23 点击:[168]

第一章总则

第一条 为提高工作效能,增强服务功能,确保全国化工医药职业教育集团(以下简称集团)会员代表大会、理事会、理事长会议决议的执行和实施,根据本集团《章程》结合实际, 现制定本制度。

第二条 秘书处是本集团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的日常办事机构, 在理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,由秘书长主持全面工作。

第二章    秘书处工作职责

第三条秘书处主要职责

1.负责完成理事长会议制定的工作方案;

2.负责职教集团的宣传和有关文档管理工作;

3.建设职教集团网站并维护其正常运行;

4.负责筹备理事大会和理事长会议,起草会议文件、撰写工作报告等;

5.负责职教集团成员的联络工作;

6.负责职教集团的财务管理工作;

7.完成职教集团其他的日常工作。

第三章秘书处工作制度

第四条例会制度

1.   秘书处应按期向集团理事长、理事长会议报告工作

2.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秘书处工作例会,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, 总结上月工作、研究部署下月工作任务,如工作需要可视情况随时召 开。例会由秘书长主持,会议纪要报送集团理事长。

第五条日常管理制度

1.秘书处要坚持严格管理、严谨办事、节约办会的方针,把秘书 处建成精干、高效的办事机构;

2.秘书处全体工作人员要脚踏实地,任劳任怨,全心全意为 集团成员做好服务工作;

3.秘书处应为工作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,满足其合理的工作 要求,并维护全体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;

4.秘书处工作要做到每季度一回顾,每半年一小结,年终做全 面总结;

5.建立与集团成员的广泛、密切联络,随时听取集团成员的意 见和建议,并接受批评和监督;

6.每年发一份对本集团工作意见的征询表。

第七条安全保密制度

对需要保密的文件、材料要妥善保管,防止泄密、失密,不经秘 书长同意,禁止私自泄露集团内部资料,因此造成的不良后果将追究 相关责任人责任。

第八条大事记制度

各成员单位对所属集团内部并和本单位有关的重大事情及时向秘 书处上报,秘书处经过筛选整理后按时间顺序编进《大事记》里,按年份予以公布。

第四章附则

第九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全国化工医药职业教育集团,自通过之日起实施。

全国化工医药职业教育集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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